根据po的话,前者的产生是“他触犯我们的权益,因此会感到愤怒”,后者的产生是“他被这样的暴行所害,因此会感到心惊和同情”;po纠结的点是在于得出了这个吗:“对同一人既感到愤怒又感到同情,与环境一边倒的氛围不符”
我认同po,我和po原先的观点是类似的。假如要硬凑一点论据和道理的话,应该是这样:
1.问:同情和愤怒怎么能同时出现在对同一人的印象上?
答:根据经验,对事物和人的感情是复杂的、多方面的,例如面对一个教书好性格差的老师时,钦佩和讨厌也许会相互抗衡,但同时存在。同理,面对一个遭受暴行的敌人,在集体利益方面的厌恶和个人情绪上的叹惋很大可能也会同时存在。
2.问:那为什么许多人看似没有所谓的“叹惋”?
答:可能是一方的情绪远大于对立的另一方,从而在情感上将那一方否决了。像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的面对诱惑时的自我否决“不,你不想”,他人也许会认为“不,他死了更是值得高兴的事情,没什么好同情的”。加上环境的他人造成的影响,这种否决来得更容易。
3.问:为什么我不进行我所谓的“否决”?
答:其一也许是因为对于现实来说,否决不利于了解环境和了解自己;其二也许是因为两样情感的抗衡相对平衡,我没有必要去打压一个,满足另一个。